【醫門法律 卷四 傷燥門 秋燥論304】
病機十九條內云:諸澀枯涸,干勁皴揭,皆屬於燥。
燥金雖為秋令,雖屬陰經,然異於寒濕,同於火熱。
火熱勝則金衰,火熱勝則風熾,風能勝濕,熱能耗液,轉令陽實陰虛,故風火熱之氣,勝於水土而為燥也。
肝主於筋,風氣自甚;燥熱加之,則液聚於胸膈,不榮於筋脈而筋燥。
故勁強緊急而口噤,或螈 昏冒僵仆也。
風熱燥甚,怫鬱在表而裡氣平者,善伸數欠,筋脈拘急,或時惡寒,或筋惕而搐,脈浮數而弦。
若風熱燥並鬱甚於裡,則必為煩滿,必為悶結,故燥有表裡氣血之分也。
至於筋緩不收,痿痹不仁,因其風熱勝濕,為燥日久,乃燥病之甚者也。
至於諸氣 鬱,諸痿喘嘔,皆屬於肺。
金從燥化,金且自病,而肺氣日見消亡,又何論痿痹乎?五臟五志之火,皆有真液以養之,故凝聚不動,而真液尤賴腎之陰精,胃之津液,交灌於不竭。
若腎胃之水不繼,則五臟之真陰隨耗,五志之火,翕然內動,而下上中三消之病作矣。
河間云:燥太甚而脾胃干涸,則成消渴,亦其一也。
燥病必渴,而渴之所屬各不同,有心肺氣厥而渴;有肝痹而渴;有脾熱而渴;有腎熱而渴;有胃與大腸結熱而渴;有小腸痹熱而渴;有因病瘧而渴;有原素食肥甘而渴;有因醉飲入房而渴;有因遠行勞倦,遇大熱而渴;有因傷害胃,干而渴;有因風而渴。
五臟部分不同,病之所遇各異,其為燥熱亡液則一也。
另詳消渴門。
治燥病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中燥熱之甚,濟胃中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腎惡燥,急食辛以潤之。
故腎主五液,津則大便如常。
若飢飽勞逸,損傷胃氣,及食辛熱味濃之物,而助火邪,伏於血中,耗散真陰,津液虧少,故大便結燥。
仲景云:小便利,大便硬,不可攻下,以脾約丸潤之。
戒輕下而重傷津液也。
然藏結復有陽結陰結之不同,陽結者以辛涼潤之,陰結者以辛溫潤之,其辨又在微芒之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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