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三 中風門方 四白丹159】
四白丹 清肺氣養魄。
中風多昏冒,緣氣不清利也。
白朮 白茯苓 人參 宿砂 香附 甘草 防風 川芎(各五錢) 白芷(一兩) 白檀香(一錢半) 知母(二錢) 羌活 薄荷 獨活(各二錢半) 細辛(二錢) 麝香牛黃 龍腦(各五分俱另研) 藿香(錢半) 甜竹葉 上為細末,煉蜜為丸。
每兩作十丸,臨睡嚼一丸,煎愈風湯送下。
上清肺氣,下強骨髓。
按:此方頗能清肺養魄,方中牛黃可用,而腦麝在所不取,以其耗散真氣,治虛風大非所宜。
然本方以四君子湯作主,用之不為大害。
今更定牛黃仍用五分,龍腦、麝香各用二分,取其所長,節其所短,庶幾可也。
其他犯腦麝諸方,一概不錄。
如牛黃清心丸,四君子,藥中甘草加至四倍,其意亦善。
仿此為例,腦麝裁酌,用十之二,足可備清心寧神之用。
其粵中蠟丸,腦麝原少,且經久蓄,品味和合,用時仍濃煎甘草湯調服為善,方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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