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二 中寒門方 論建中之法106】
論建中之法 傷寒有小建中湯一法,乃桂枝東加膠飴,共六味,治二三日心悸而煩,欲傳不傳之邪。
以其人中氣餒弱,不能送邪外出,故用膠飴之甘,小小建立中氣以祛邪也。
《金匱》有黃 建中湯一法,於小建中湯內加黃 ,治虛勞裡急自汗,表虛肺虛諸不足證,而建其中之衛氣也。
《金匱》復有大建中湯一法,以其人陰氣上逆,胸中大寒,嘔不能食,而腹痛至極。
用蜀椒、乾薑、人參、膠飴,大建其中之陽,以驅逐濁陰也。
後人推展其義,曰樂令建中湯,治虛勞發熱,以之並建其中之榮血。
曰十四味建中湯,治臟氣素虛,以之兩建其脾中腎中之陰陽。
仲景為祖,後人為孫,一脈淵源,猗歟盛矣。
建中如天子建中和之極,揖遜征誅,皆建中內當然之事。
虛羸之體,服建中後,可汗可下,誠足恃也。
至理中則變理之義,治中則分治之義,補中溫中,莫非惠先京國之大端矣。
緣傷寒外邪,逼處域中,法難盡用。
仲景但於方首以小之一字,示其微意,至《金匱》治雜證,始盡建中之義。
後人引伸觸類,曲暢建中之旨。
學人必於前人之方,一一會其大意,庶乎心手之間,無入而不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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