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40】 [打印本頁]

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8-1 16:41
標題: 【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40】

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40

 

若夫腎水一虛,則無以制南方之心火,故東方實而西方虛,其命門與胞絡之相火,皆挾心火之勢,而來侮所不勝之水,使水日虧而火日盛,此陽精所降於下,故令人壽折也。

 

(虞天民)

 

蔡西山《脈經》有《論三焦》一篇,後引《禮運記》曰:上焦若竅,中焦若編,下焦若瀆,然未曾發明其義。

 

新安孫景思氏,因推其義而解之曰:上焦若竅,竅者竅漏之義,可以通達之物,必是胃之上脘。

 

《經》曰:上焦在胃之上口,主納而不出是也。

 

中焦若編,編者編絡之義,如有物編包之象,胃之外有脂如網,包羅在胃之上,以其能磨化飲食,故 《脈訣》云:膏凝散半斤者此也,是必脾之大絡,此為中焦,《經》曰:主腐熟水穀是也。

 

下焦若瀆,瀆者溝瀆之義,可以決瀆,可以傳導,乃是小腸之下曰闌門,泌別水穀,自此而釐清濁之所,此為下焦,《經》曰:在膀胱上口主瀉而不藏;又曰:主出而不納;又曰,下焦為傳化之府;又曰三焦為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

 

蓋水穀之所入,自上而中,自中而下。

 

至於糟粕轉輸,傳道而下,一無底滯如此,尤可表其為有形明矣。

 

所謂形者,非謂臟腑外別生一物,不過指其所而為形耳。

 

按蔡西山據《禮運記》而言,《白虎通‧性情篇》,漚亦作編,二說安得俱誤?恐漚與編,殆相似而訛之耳。

 

(俞子容)

 

近時醫者,多執前人肝常有餘,腎常不足之說,往往舉手便用平肝之劑。

 

按《聖濟經》云:原四時之所化,始於木;究十二經之所養,始於肝;女子受娠一月,是厥陰肝經養之,肝者乃春陽發動之始,萬物生長之源,故戒怒養陽,使先天之氣,相生於無窮。

 

所以肝主色,氣和則體澤,氣傷則枯槁,故養肝戒忿,是攝生之切要也,不可泥前說。

 

(俞子容)

 

《甲乙經》曰:丈夫以右為命門,左為腎;女子以左為命門,右為腎。

 

無求子曰:男子先生右腎,女子先生左腎,是以命門為子宮,左腎為血海。

 

張潔古云:男女皆左為腎。

 

右為命門。

 

男子主藏精者,氣海也。

 

女子主系胞者,血海也。

 

所主者異,受病則一也,此說當為定論。

 

(俞子容辨沖為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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