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37】
大凡物理有常有變,運氣所主者,常也;異於所主者,皆變也。
常則如本氣,變則無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從逆淫鬱勝復太過不及之變,其法皆不同。
若厥陰用事,多風而草木榮茂,此之謂從。
天氣明潔,燥而無風,此之謂逆。
太虛埃昏,流水不冰,此之謂淫。
大風折木,云物混擾,此之謂鬱。
山澤焦枯,草木凋落,此之謂勝。
大暑燔燎,螟蝗為災,此之謂復。
山崩地震,埃昏時作,此之謂太過。
陰森無時,重云晝昏,此之謂不及。
隨其所變,疾癘應之,皆視當時當處之候。
雖數裡之間,但氣候不同,而所應全異,豈可膠於一定?歲運有主氣、有客氣。
常者為主,外至者為客。
初之氣厥陰,以至終之氣太陽者,四時之常序也,故謂之主氣。
惟客氣本書不載其目,故說者多端,或以甲子之歲,天數始於水下一刻;乙丑之歲,始於二十六刻;丙寅歲始於五十一刻;丁卯歲始於七十六刻者,謂之客氣。
此乃四分歷法,求大寒之氣,何與歲運。
又有相火之下,水氣乘之;土位之下,風氣乘之,謂之客氣。
此亦主氣也,與六節相須,不得為客。
凡所謂客者,歲半以前,天政主之;歲半以後,地政主之。
四時常氣為之主,天地之政為之客,逆主之氣為害暴,逆客之氣為害徐。
調其主客,無使傷 ,此治氣之法也。
(沈存中) 少角之運,歲木不及,侮而乘之者金也。
金不務德,故以燥勝風,時則有白露早降,收氣率行。
其變為肅殺,其災為蒼隕,名為少角,而實與大商之歲同。
少徵之運,歲火不及,侮而乘之者水也。
水不務德,故以寒勝熱,時則有寒氛凝慘,地積堅冰。
其變為凜冽,其災為霜雹,名為少徵,而實與大羽之歲同。
少宮之運,歲土不及,侮而乘之者木也。
木不務德,故以風勝濕,時則有大風飄暴,草偃沙飛,其變為張發,其災為散落,名為少宮,而實與大角之歲同。
少商之運,歲金不及,侮而乘之者火也。
火不務德,故以熱勝燥,時則有火延焦槁,炎赫沸騰。
其變為銷鑠,其災為燔炳,名為少商,而實與大徵之歲同。
少羽之運,歲水不及,侮而乘之者土也。
土不務德,故以濕勝寒,時則有泉涌河衍,涸澤生魚。
其變為驟注,其災為霖潰,名為少羽,而實與大宮之歲同。
通乎此,則知歲在涸流之紀,而河決大水,固可以類而推之也。
(劉溫舒) 天地之間,氣有偏勝,而無以救之,則萬物之所存者幾希矣!是故風熱濕燥寒,五者各司一氣,生長化收藏;五者各司一時,以順相乘,然後能循環以相生;以逆相勝,然後能循環以相救。
故曰五氣之運,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視之,化者應之,勝者復之。
化者應之,氣之平也,五氣之相得也;勝者復之,氣之不平也,五氣之相賊也;氣平而相得者,所以通其常;氣不平而相賊者,所以觀其變。
古之明乎此而善攝生者,何嘗不消息盈虛,以道御神耶?(劉溫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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