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一 申明仲景律書 一申治傷寒病不審陽盛陰虛之律32】
一申治傷寒病不審陽盛陰虛之律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
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小便難,胸中虛。
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當衛家微。
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干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污泥而死。
脈浮而大,氣實血虛,雖偏之為害,亦人所常有也。
若此者,陰部當見不足,今反小便利大汗出,外示有餘,殊非細故矣。
設衛氣之實者,因得汗利而脈轉微弱,籍是與榮無忤,庶可安全。
若衛分之脈,較前加堅實者,則陽強於外。
陰必消亡於內。
所為小便利大汗出者,乃津液四射之征,勢必榮竭血盡,干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下注之證。
此際安其胃,固其液,調和強陽,收拾殘陰,岌岌不及。
況復以毒藥攻其胃,增奔迫之勢,而蹈重虛之戒,令客陽亦去,下血如泥而死哉。
傷寒病,陽強於外,陰亡於內之證最多,醫不知脈,其操刃可勝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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