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醫學正傳後再敘 血證 論1536】
血證論 《內經》曰: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
又曰:怒則氣逆,甚則吐血。
又曰: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嘔血。
又曰濕淫汗出為鼽衄。
又曰: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胞移熱於膀胱,則癃而溺血。
又曰: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又曰:臥則血歸肝,肝受血而能視(一云目得血而能視,此云肝者,蓋目為肝之外候),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又曰:心出血,肝納血。
肺出氣,腎納氣。
夫人身之氣血者,情性之所依附,並行不悖,循環無端。
經曰:一息不運則機緘窮,一毫不續則穹壤判。
若夫暴喜傷心,則氣緩而心不出血,故肝無所受。
或暴怒傷肝,則氣逆而肝不納血,故其血無所歸。
又若房勞過度,以致陰火沸騰,血從火起,故錯經而妄行也。
是以從肺而上溢於鼻者,曰衄血。
從胃而上溢於口者,曰嘔血。
夫所謂絡血唾血者,出於腎也。
咳血嗽血者,出於肺也。
有痰帶血絲出者,或從腎或從肺來也。
其血出於小便者,曰溺血,曰血淋。
出於大便者,曰腸風痔血。
糞前來者曰近血,糞後來者曰遠血,流結於腸胃之間而成積者曰血瘕血蔑。
大抵血從下流者為順,易治;血從上溢者為逆,難治。
丹溪曰:口鼻出血;皆是陽盛陰虛,有升無降,血隨氣上,越出上竅,法當補陰抑陽,氣降則血歸經。
又曰:諸見血為熱證。
正經所謂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者,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引用: 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86%AB%E5%AD%B8%E6%AD%A3%E5%82%B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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