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卷四 諸蟲 論690】
諸蟲
論
《內經》曰:腸胃為市,無物不受,無物不包。
又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若夫飲食不能謹節,則朝損暮傷,自傷成積,積久成熱,濕熱相生,而諸般奇形之蟲,各從五行之氣而化生矣,若腐草為螢之類是也。
外台秘要所謂九蟲者,皆能食人腑臟。
一曰伏蟲,長四寸許;二曰蛔蟲,長尺許;三曰白蟲,長四、五尺余;四曰肉蟲,狀若爛杏;五曰肺蟲,其狀如蠶;六曰胃蟲,狀如蝦蟆;七曰弱蟲,又名膈蟲,狀如瓜瓣;八曰赤蟲,狀如生肉;九曰蟯蟲,狀如菜蟲,形至細微。
其伏蟲,又為諸蟲之主也。
蛔蟲,生發多則貫心,即殺人。
白蟲,母子相生,其形轉大而長,亦能殺人。
肉蟲,食人,令人煩滿。
肺蟲,令人咳嗽。
胃蟲,令人嘔吐咳逆喜噦。
弱蟲,令人多唾。
赤蟲,令人腸鳴。
蟯蟲,居廣腸,多則為痔,劇則為癩,因人瘡處,以生諸癰疽癬 、 疥齲蝕。
若蟲之類,無所不為,人亦不必盡有,有亦不必盡多,或偏有,或偏無,皆能為害者也。
凡此諸蟲,依附腸胃之間,若元氣尚實,未為大害;稍有虛損,遂能侵蝕,隨其蟲動而變生諸病也。
若夫膈噎、勞瘵、癩風、蠱脹、狐惑、傷寒等證,無不生蟲,又如鼷鼠、應聲蟲之類,未易悉舉,醫者宜於各類推而治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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