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卷一 醫學或問39】
或問:先哲謂諸痛為實,諸癢為虛。
丹溪亦曰:諸痛不可用參 ,蓋補其氣,氣旺不通而痛愈甚。
然則凡病痛者,例不可用參 等藥乎?曰;以上所論諸痛,特指其氣實者為言耳,如暴傷風寒,在表作痛,或因七情九氣怫鬱不得宣通而作痛者,固不可用補氣藥也。
若夫勞役傷形,致身體解 而作痛者,或大便後及大瀉痢後氣血虛弱,身體疼痛及四肢麻痹而痛,或婦人產後氣血俱虛,致身體百節疼痛等病,其可不用參 等補氣藥乎,學人毋執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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