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環境政策</FONT>】</FONT></STRONG></P> <P><STRONG>「環境政策」為各類具有自身功能與行政管理之組織(含國家、機關、公司行號、企業體或機構),對其本身整體環境績效的期許與原則之聲明文件,並依據該文件訂定行動架構、設定環境目標與標的。</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環境政策由最高管理階層訂定後,根據其指導方針,建立目標、實施方案及績效評估做法以落實其施行。</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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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以國家層級的環境政策而言,應由中央環境保護機關制定國家環境政策之具體方向與內容,地方政府及其環保機關根據上述具體方向與內容,擬定地方環境保護計畫及施行各項執行方案,再由中央藉由追蹤與監測作業,以評量政策執行成效,最後根據成效評量之結果,對原擬定之政策或策略進行檢視及持續改善。</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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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我國環境政策之發展,可追溯至1987年9月由行政院通過之「行政院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該政策綱領為我國環境保護計畫之基本雛形與政策執行方針。</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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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直至1998年7月,行政院通過環保署所制定之「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作為我國擬訂環境保護相關執行計畫之依據,我國環境保護政策才有具體的依據與目標。</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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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2002年12月,由總統明令公布之「環境基本法」,更明確指出國家環境保護計畫與各地方政府環境保護計畫訂定的執行法源依據,自此,我國環境保護計畫更得以實質、周全地具體運行。</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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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根據環保署2010年版「環境白皮書」中指出,環保署以追求「藍天綠地、青山綠水、健康永續」作為環保施政願景,提出「組織建制倡永續」、「節能減碳酷地球」、「資源循環零廢棄」、「去污保育護生態」、「清淨家園樂活化」等,作為我國目前主要環境政策之主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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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我國環境政策之落實,主要包含維護我國各項資源及自然生態之永續發展,加強保護我國境內之基因、物種、生態以及地景之多樣性,並已制定空氣品質、地面水體、土壤及地下水、廢氣物回收、利用及處理、噪音及振動、毒性化學物質及環境用藥、以及環境衛生等多項公害防治管制條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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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此外,我國亦透過各項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環境檢驗、公害糾紛預防與處理等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輔以全民參與及國際合作、交流等機制,落實我國環保政策之執行。</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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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strong>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582</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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