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六 消渴門 消渴論464】
<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六 消渴門 消渴論464</FONT>】</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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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論二首 法四條 律五條) 消渴論</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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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喻昌曰:消渴之患,常始於微而成於著,始於胃而極於肺腎。 </STRONG></P>
<P><STRONG></STRONG> </P><STRONG>始如以水沃焦,水入猶能消之;既而以水投石,水去而石自若。 </STRONG>
<P> </P><STRONG>至於飲一溲一,飲一溲二,則燥火劫其真陰,操立盡之術,而勢成 矣。 </STRONG>
<P> </P><STRONG>《內經》有其論無其治,《金匱》有論有治矣,而集書者采《傷寒論》厥陰經消渴之文湊入,後人不能抉擇,斯亦不適於用也。 </STRONG>
<P> </P><STRONG>蓋傷寒傳經,熱邪至厥陰而盡,熱勢入深,故渴而消水,及熱解則不渴,且不消矣,豈雜證積漸為患之比乎?謹從《內經》擬議言之。 </STRONG>
<P> </P><STRONG>《經》謂凡治消癉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人則膏粱之疾也,此中消所繇來也。 </STRONG>
<P> </P><STRONG>肥而不貴,食弗給於鮮;貴而不肥,餐弗過於饕;肥而且貴,醇酒濃味,孰為限量哉?久之食飲,釀成內熱,津液干涸,求濟於水,然水入尚能消之也,愈消愈渴,其膏粱愈無已,而中消之病遂成矣。 </STRONG>
<P> </P><STRONG>夫既癉成為消中,隨其或上或下,火熱熾盛之區,以次傳入矣。 </STRONG>
<P> </P><STRONG>上消者胃以其熱上輸於肺,而子受母累,心復以其熱移之於肺,而金受火刑。 </STRONG>
<P> </P><STRONG>金者生水而出高源者也,飲入胃中,游溢精氣而上,則肺通調水道而下。 </STRONG>
<P> </P><STRONG>今火熱入之,高源之水,為炎威所逼,合外飲之水,建瓴而下,飲一溲二,不但不能消外水,且並素醞水精,竭絕而盡輸於下,較大腑之暴注暴泄,尤為甚矣,故死不治也。 </STRONG>
<P> </P><STRONG>所謂由心之肺謂之死陰,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者,此之謂也。 </STRONG>
<P> </P><STRONG>故飲一溲二,第一危候也。 </STRONG>
<P> </P><STRONG>至於胃以其熱,由關門下傳於腎,腎或以石藥耗其真,女色竭其精者,陽強於外,陰不內守,而小溲混濁如膏,飲一溲一,腎消之證成矣。 </STRONG>
<P> </P><STRONG>《經》謂石藥之性悍,又謂脾風傳之腎,名曰疝瘕,少腹冤熱而痛,出白液,名曰蠱,明指腎消為言。 </STRONG>
<P> </P><STRONG>醫和有云:女子陽物也,晦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此解冤熱及蠱義甚明。 </STRONG>
<P> </P><STRONG>王太仆謂消爍肌肉,如蠱之蝕,日漸損削,乃從消字起見,淺矣淺矣。 </STRONG>
<P> </P><STRONG>夫惑女色以喪志,精泄無度,以至水液混濁,反從火化,亦最危候。 </STRONG>
<P> </P><STRONG>《經》云: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STRONG>
<P> </P><STRONG>故陰精有餘,足以上承心火,則其人壽。 </STRONG>
<P> </P><STRONG>陰精不足,心火直下腎中,陽精所降,其人夭矣。 </STRONG>
<P> </P><STRONG>故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開,則水無輸泄而為腫滿;關門不閉,則水無底止而為消渴。 </STRONG>
<P> </P><STRONG>消渴屬腎一證,《金匱》原文未脫,其曰:飲一斗溲一斗者,腎氣丸主之。 </STRONG>
<P> </P><STRONG>於以蒸動精水,上承君火,而止其下入之陽光,此正通天手眼。 </STRONG>
<P> </P><STRONG>張子和輒敢詆之,既詆仲景,復諛河間,謂其神芎丸以黃芩味苦入心,牽牛、大黃驅火氣而下,以滑石引入腎經,將離入坎,真得《黃庭》之秘。 </STRONG>
<P> </P><STRONG>顛倒其說,阿私所好,識趣卑陋若此,又何足以入仲景之門哉?何柏齋《消渴論》中已辨其非。 </STRONG>
<P> </P><STRONG>昌觀戴人吐下諸案中,從無有治消渴一案者,可見無其事,即無其理矣。 </STRONG>
<P> </P><STRONG>篇首論火一段,非不有其理也,然以承氣治壯火之理,施之消渴,又無其事矣。 </STRONG>
<P> </P><STRONG>故下消之火,水中之火也,下之則愈燔;中消之火,竭澤之火也,下之則愈傷;上消之火,燎原之火也,水從天降可滅,徒攻腸胃,無益反損。 </STRONG>
<P> </P><STRONG>夫地氣上為云,然後天氣下為雨,是故雨出地氣,地氣不上,天能雨乎?故亟升地氣以慰三農,與亟升腎氣以溉三焦,皆事理之必然者耳。 </STRONG>
<P> </P><STRONG>不與昔賢一為分辨,後人亦安能行其所明哉?</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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