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四 合論《金匱》治濕用桂枝附子湯白朮附子...
<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四 合論《金匱》治濕用桂枝附子湯白朮附子湯甘草附子湯三方215</FONT>】</STRONG></FONT></P>
<P><STRONG></STRONG> </P><STRONG>合論《金匱》治濕用桂枝附子湯白朮附子湯甘草附子湯三方 凡夏月之濕,皆為熱濕,非如冬月之濕為寒濕也。 </STRONG>
<P> </P><STRONG>而《金匱》取用附子之方,不一而足者,何耶?宜乎據方推證者,莫不指熱濕為寒濕矣。 </STRONG>
<P> </P><STRONG>不思陽氣素虛之人,至夏月必且益虛,虛故陽氣不充於身,而陰濕得以據之。 </STRONG>
<P> </P><STRONG>此而以治濕之常藥施之,其虛陽必隨濕而俱去,有死而已。 </STRONG>
<P> </P><STRONG>故陽虛濕盛,舍助陽別無驅濕之法,亦不得不用之法耳。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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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桂枝附子湯 白朮附子湯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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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本文云: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 </STRONG></P>
<P><STRONG></STRONG> </P><STRONG>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 </STRONG>
<P> </P><STRONG>用桂枝附子,溫經助陽,固護表裡以驅其濕。 </STRONG>
<P> </P><STRONG>以其不嘔不渴,津液未損,故用之也。 </STRONG>
<P> </P><STRONG>若其人大便堅,則津液不充矣。 </STRONG>
<P> </P><STRONG>小便自利,則津液不走矣。 </STRONG>
<P> </P><STRONG>故去桂枝之走津液,而加白朮以滋大便之干也。 </STRONG>
<P> </P><STRONG>此連下條甘草附子湯,俱《傷寒論》太陰篇中之文也。 </STRONG>
<P> </P><STRONG>傷寒痙濕 篇中不載,而《金匱》痙濕 篇中載之,可見治風濕與治熱濕,其陽虛者之用本方,不當彼此異同矣。 </STRONG>
<P> </P><STRONG>而《傷寒論》但云: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 </STRONG>
<P> </P><STRONG>《金匱》重立其方,且於方下云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 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 </STRONG>
<P> </P><STRONG>成無己注傷寒於此條云:以桂枝散表之風,附子逐經中之濕,總不言及陽虛。 </STRONG>
<P> </P><STRONG>而昌諄復言之:得此一段,始為有據。 </STRONG>
<P> </P><STRONG>其一服覺身痹者,藥力雖動其濕,而陽氣尚未充,不便運旋也。 </STRONG>
<P> </P><STRONG>三服都盡,陽氣若可行矣。 </STRONG>
<P> </P><STRONG>遍身如攢針之刺,其渙而難萃之狀尚若此,《金匱》可謂善於形容矣。 </STRONG>
<P> </P><STRONG>不但此也,人身借有陽氣,手持足行,輕矯無前,何至不能自轉側乎?此豈可諉咎於濕乎?即謂濕勝,陽氣果安往乎?況其證不嘔不渴,其脈浮虛而澀,陽虛確然無疑,無己輒以治風濕之外邪為訓,寧不貽誤後人耶!甘草附子湯 本文云: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 </STRONG>
<P> </P><STRONG>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STRONG>
<P> </P><STRONG>此亦陽虛之證,與前條大約相同,風傷其衛,而陽不固於外。 </STRONG>
<P> </P><STRONG>濕流關節,而陽不充於經。 </STRONG>
<P> </P><STRONG>用此固衛溫經散濕也。</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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