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善良 發表於 2012-8-1 18:15:04

【醫門法律 卷三 中風門方 地黃飲子宣明方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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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三 中風門方 地黃飲子宣明方170</FONT>】</STRONG></FONT></P>
<P><STRONG></STRONG>&nbsp;</P><STRONG>地黃飲子宣明方  治舌喑不能言,足廢不能用,腎虛弱,其氣厥,不至舌下。 </STRONG>
<P>&nbsp;</P><STRONG>熟地黃 巴戟(去心) 山茱萸肉蓯蓉(酒浸焙) 石斛 附子(炮) 五味子 白茯苓 菖蒲 遠志(去骨) 官桂 麥冬(各等分)上為末,每服三錢。 </STRONG>
<P>&nbsp;</P><STRONG>生薑五片,棗一枚,薄荷七葉,水一盞半,煎八分,服無時。 </STRONG>
<P>&nbsp;</P><STRONG>按:腎氣厥,不至舌下,乃藏真之氣,不上榮於舌本耳。 </STRONG>
<P>&nbsp;</P><STRONG>至其濁陰之氣,必橫格於喉舌之間,吞咯維艱,昏迷特甚,又非如不言之證,可以緩調。 </STRONG>
<P>&nbsp;</P><STRONG>方中所用附、桂、巴、蓯,原為驅逐濁陰而設,用方者不可執己見而輕去之也。</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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