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善良 發表於 2012-8-1 16:33:46

【醫門法律 卷一 申明仲景律書 一申治濕溫不可發汗之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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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一 申明仲景律書 一申治濕溫不可發汗之律26</FONT>】</STRONG></FONT></P>
<P><STRONG></STRONG>&nbsp;</P><STRONG>一申治濕溫不可發汗之律  傷寒濕溫,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 ,濕熱相搏,則發濕溫。 </STRONG>
<P>&nbsp;</P><STRONG>病苦兩脛逆冷,腹滿叉胸,頭目痛,苦妄言。 </STRONG>
<P>&nbsp;</P><STRONG>治在足太陰不可發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聾,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變,名曰重 。 </STRONG>
<P>&nbsp;</P><STRONG>如此者死,醫殺之也。 </STRONG>
<P>&nbsp;</P><STRONG>濕溫即暑與濕交合之溫病,素傷於濕,因復傷暑,兩邪相搏,深入太陰,以太陰主濕,召暑而入其中也。 </STRONG>
<P>&nbsp;</P><STRONG>兩脛逆冷腹滿,濕得暑而彰其寒。 </STRONG>
<P>&nbsp;</P><STRONG>叉胸、頭目痛、苦妄言,暑得濕而彰其熱,此但當分解熱濕之邪,而息其焰,寧可發汗,令兩邪混合為一耶?發汗則口不能言,耳不能聞,心不知苦,但身青面色變,顯露於肌肉之外耳。 </STRONG>
<P>&nbsp;</P><STRONG>病而至重 ,又非虛虛實實之比,直為醫之所殺矣。 </STRONG>
<P>&nbsp;</P><STRONG>二律出《脈經》,王叔和集醫律之文,然則醫律古有之矣,何以後世無傳耶?詳考仲景以前,冬月之傷寒尚未備,況春月之風溫,夏月之濕溫乎?是則醫律為仲景之書無疑矣,蓋《傷寒論》全書皆律,其書中不及載之證,另作律書以緯之。 </STRONG>
<P>&nbsp;</P><STRONG>傳至晉代,傷寒書且得之搜采之余,而律書更可知矣。 </STRONG>
<P>&nbsp;</P><STRONG>所以叔和雖采二條入《脈經》,究竟不知為何時何人之言也。 </STRONG>
<P>&nbsp;</P><STRONG>再按律書雖亡,而三百九十七法具在,其法中之律,原可引伸觸類,於以神而明之。 </STRONG>
<P>&nbsp;</P><STRONG>如曰此醫吐之過也,此醫下之所致也,與夫不可汗,不可下,不可火,不可用前藥,此為小逆,此為大逆,此為一逆再逆,此為難治,此為不治,條例森森,隨證細心較勘,自能立於無過。 </STRONG>
<P>&nbsp;</P><STRONG>茲將脈法中大戒,發明數則,俾察脈之時,預知凜焉。</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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