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一 一明絡脈之法10】
<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一 一明絡脈之法10</FONT>】</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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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絡脈論(附律一條)</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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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喻昌曰:十二經脈,前賢論之詳矣,而絡脈則未之及,亦缺典也。 </STRONG></P>
<P><STRONG></STRONG> </P><STRONG>經有十二,絡亦有十二,絡者兜絡之義,即十二經之外城也。 </STRONG>
<P> </P><STRONG>復有胃之大絡、脾之大絡、及奇經之大絡,則又外城之通界,皇華出入之總途也,故又曰絡有十五焉。 </STRONG>
<P> </P><STRONG>十二經生十二絡,十二絡生一百八十系絡,系絡生一百八十纏絡,纏絡生三萬四千孫絡。 </STRONG>
<P> </P><STRONG>自內而生出者,愈多則愈小,稍大者在俞穴肌肉間,營氣所主外廓,繇是出諸皮毛,方為小絡,方為衛氣所主。 </STRONG>
<P> </P><STRONG>故外邪從衛而入,不遽入於營,亦以絡脈纏絆之也。 </STRONG>
<P> </P><STRONG>至絡中邪盛,則入於營矣。 </STRONG>
<P> </P><STRONG>故曰:絡盛則入於經,以營行經脈之中故也。 </STRONG>
<P> </P><STRONG>然風寒六淫外邪,無形易入,絡脈不能禁止,而盛則入於經矣。 </STRONG>
<P> </P><STRONG>若營氣自內所生諸病,為血為氣,為痰飲,為積聚,種種有形,勢不能出於絡外。 </STRONG>
<P> </P><STRONG>故經盛入絡,絡盛返經,留連不已,是以有取於砭射,以決出其絡中之邪。 </STRONG>
<P> </P><STRONG>今醫不用砭射,已不足與言至巧,而用藥之際,不加引經透絡,功效羈遲,安得稱為良工耶?至若三部九候,《內經》原有定位,王叔和以相絡之故,大小二腸,候之於上。 </STRONG>
<P> </P><STRONG>心主之脈,候之於下,而不知絡脈所主者外,所關者小,雖是系絡表裡相通,未可定其診象。 </STRONG>
<P> </P><STRONG>況水穀變化濁穢之府,去膈上父母清陽之藏,重重脂膜遮蔽,其氣迥不相通,豈可因外絡連屬,反謂右寸之清陽上浮者,為大腸脈,沉者為肺脈。 </STRONG>
<P> </P><STRONG>《經》所謂藏真高於肺者,乃藏真高於大腸矣,周身之治節,渾是大腸主之矣。 </STRONG>
<P> </P><STRONG>左寸之浮者,為小腸脈,沉者為心脈。 </STRONG>
<P> </P><STRONG>水中污泥,反浮於蓮花之上,有是理乎?夫心胞之脈,裡擷乎心,代君主行事,正如宰相統攝政府,節當從左寸候之。 </STRONG>
<P> </P><STRONG>若分屬右尺,與三焦同位,忽焉入閣辦事,忽焉遠竄遐荒,一日萬幾,舍樽俎而從事道路乎?切脈論中已定其診,今再論及,恐安常者不加深察耳。 </STRONG>
<P> </P><STRONG>唯是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難經》以陽蹺陰蹺,脾之大絡,共為十五絡,遂為後世定名。 </STRONG>
<P> </P><STRONG>反遺《內經》胃之大絡,名日虛裡,貫膈絡肺。 </STRONG>
<P> </P><STRONG>吃緊一段,後人不敢翻越人之案,遂謂當增為十六絡。 </STRONG>
<P> </P><STRONG>是十二經有四大絡矣,豈不冤乎?昌謂陽蹺陰蹺,二絡之名原誤,當是共指奇經為一大絡也。 </STRONG>
<P> </P><STRONG>蓋十二經各有一絡,共十二絡矣。 </STRONG>
<P> </P><STRONG>此外有胃之一大絡,繇胃下直貫膈肓,統絡諸絡脈於上。 </STRONG>
<P> </P><STRONG>復有脾之一大絡,繇脾外橫貫脅腹,統絡諸絡脈於中。 </STRONG>
<P> </P><STRONG>復有奇經之一大絡,繇奇經環貫諸經之絡於周身上下。 </STRONG>
<P> </P><STRONG>蓋十二絡以絡其經,三大絡以絡其絡也。 </STRONG>
<P> </P><STRONG>《難經》原有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拘之文,是則八奇經出於十二經脈之外,經脈不能拘之,不待言矣。 </STRONG>
<P> </P><STRONG>昌嘗推奇經之義,督脈督諸陽而行於背。 </STRONG>
<P> </P><STRONG>任脈任諸陰而行於前,不相絡也。 </STRONG>
<P> </P><STRONG>衝脈直沖於胸中。 </STRONG>
<P> </P><STRONG>帶脈橫束於腰際,不相絡也。 </STRONG>
<P> </P><STRONG>陽蹺陰蹺,同起於足跟,一循外踝,一循內踝,並行而斗其捷,全無相絡之意。 </STRONG>
<P> </P><STRONG>陽維陰維,一起於諸陽之會,一起於諸陰之交,名雖曰維,乃是陽自維其陽,陰自維其陰,非交相維絡也。 </STRONG>
<P> </P><STRONG>設陽蹺、陰蹺,可言二絡;則陽維陰維,更可言二絡矣。 </STRONG>
<P> </P><STRONG>督、任、衝、帶,俱可共言八絡矣。 </STRONG>
<P> </P><STRONG>《難經》又云奇經之脈,如溝渠滿溢,流於深湖。 </STRONG>
<P> </P><STRONG>故聖人不能圖,是則奇經明等之絡,夫豈有江河大經之水,擬諸溝渠者哉?《難經》又云:人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環周,故十二經亦不能拘之,溢蓄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全是經盛入絡,故溢蓄止在於絡,不能環溉諸經也。 </STRONG>
<P> </P><STRONG>然則奇經共為一大絡,夫復何疑。 </STRONG>
<P> </P><STRONG>【律一條】 凡治病不明臟腑經絡,開口動手便錯。 </STRONG>
<P> </P><STRONG>不學無術,急於求售,醫之過也。 </STRONG>
<P> </P><STRONG>甚有文過飾非,欺人欺天,甘與下鬼同趣者,此宵人之尤,不足罪也。</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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